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审批

【用途与目的】

租赁合同在新增提交后,通过“审批”操作,可以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批。

【操作路径】

〖财务会计〗->〖固定资产〗->〖租赁核算〗->〖租赁合同管理〗

【使用时机】

租赁合同处于已提交状态。

【操作说明】

操作步骤

手工审批

在“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一张或多张已提交的租赁合同,单击〖业务〗菜单下的〖审批〗按钮,或单击工具条中的【】按钮进行审批。

工作流审批

步骤一:通过BOS平台进行租赁合同审批工作流的配置,并部署发布。

步骤二:新增租赁合同后通过提交触发工作流。

步骤三:根据工作流配置的任务节点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批,审批完成后,租赁合同为审批状态,同时工作流任务结束。

 

系统业务逻辑

l  只能对已提交状态的租赁合同进行审批。

l  审批完成后的租赁合同不能被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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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合同管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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