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资产组合单审批
【用途与目的】
组合单在新增提交后,通过“审批”操作,可以对组合单进行审批。
【操作路径】
〖财务会计〗->〖固定资产〗->〖日常核算〗->〖固定资产组合〗
【使用时机】
组合单处于已提交状态。
【操作说明】
操作步骤
手工审批
在“固定资产组合单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一张或多张已提交的组合单,单击〖业务〗菜单下的〖审批〗按钮,或单击工具条中的【】按钮进行审批。
工作流审批
步骤一:通过BOS平台进行组合单审批工作流的配置,并部署发布。
步骤二:新增组合单后通过提交触发工作流。
步骤三:根据工作流配置的任务节点对组合单进行审批,审批完成后,组合单为审批状态,同时工作流任务结束。
系统业务逻辑
l 只能对已提交状态的组合单进行审批。
l 审批完成后的组合单不能被删除。
l 组合单审批之后,系统会自动生成已审核的源卡片清理单和已审核的目标卡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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