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验业务对象定义
【用途与目的】
用于定义需要进行检验的业务对象及其分类。系统内置“物料”、“人员”两个分类,其他分类及具体的业务对象明细,用户可以自定义。比如:仪器、设备、环境等都可以属于自定义检验对象。检验业务对象集团维护,全局共享,只有质检组织可维护。
【操作路径】
在“金蝶EAS主控台”界面,选择〖质量管理〗®〖基础资料〗->〖检验业务〗®〖检验业务对象定义〗进入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。
【使用时机】
基础资料维护。
【栏位说明】
名称 |
业务含义 |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字段 |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,只能在根节点下建一层数据。 |
编码 |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的编码,手工输入,不能为空,不可重复; |
名称 |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的名称,手工输入,不能为空; |
备注 |
说明性字段。 |
检验业务对象字段 |
系统内置分类“物料、人员”下不能加具体的检验业务对象。 |
编码 |
检验业务对象的编码,手工输入,不能为空,不可重复; |
名称 |
检验业务对象的名称,手工输入,不能为空; |
分类 |
新增检验业务对象时,默认填入当前选中的检验业务对象分类; |
状态 |
两种状态:未核准/已核准,不可维护,由工具栏对应按钮控制; |
备注 |
说明性字段。 |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系统预设两个分类:物料和人员,不能修改和删除。
编码 |
名称 |
备注 |
系统预设 |
001 |
物料 |
|
是 |
002 |
人员 |
|
是 |
【操作说明】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新增
在“金蝶EAS主控台”界面,选择〖质量管理〗®〖基础资料〗->〖检验业务〗®〖检验业务对象定义〗进入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如下图:
单击左边树视图上方的【】,进入“检验业务对象分类-新增”界面。如下图所示:
用户录入数据之后,就可以单击【】,如果存在尚未录入的必录项,系统给出提示“某某项目不能为空”并置输入焦点到相应的位置,等待用户补充、改正。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修改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叶子节点,单击左边树视图上方的【】,进入“检验业务对象分类-修改”界面;修改完数据后,单击【】,弹出信息提示:“检验业务对象分类保存成功”,系统会自动刷新历史数据。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删除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叶子节点,单击左边树视图上方的【】,系统弹出信息提示:“是否确认删除?”单击,删除选中检验业务对象分类,单击,则放弃删除操作。
注意: w
所选检验业务对象分类如果有检验业务对象数据,不能删除。 w
检验业务对象分类如果被引用,不能删除。 w 系统预设的“001(物料)、002(人员)”两个检验业务对象分类不能修改和删除。 |
检验业务对象新增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左边检验业务对象分类中的非“物料”和“人员”的叶子节点,选择菜单〖文件〗®〖新增〗(或用“Ctrl+N”)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,进入“检验业务对象—新增”主界面。如下图所示:
用户录入数据之后,就可以单击【】,如果存在尚未录入的必录项,系统给出提示“某某项目不能为空”并置输入焦点到相应的位置,等待用户补充、改正。如下图:
用户填写完全部信息后,单击【】,保存信息,单击【】,关闭“检验业务对象”界面。此时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增加了一条刚才新增的检验业务对象记录。
检验业务对象修改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任一检验业务对象,选择菜单〖编辑〗®〖修改〗(或用“Ctrl+E”)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,系统弹出“检验业务对象—修改”界面;修改完数据后,单击【】,弹出信息提示:“检验业务对象保存成功”,系统会自动刷新历史数据。
注意: w 检验业务对象修改时,首先要判断该检验业务对象是否已核准,核准的数据不允许修改,只有反核准后才能修改。 |
检验业务对象删除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任一或多个检验业务对象,选择菜单〖编辑〗®〖删除〗(或用“Ctrl+D”)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,系统弹出信息提示:“是否确认删除?”单击,删除选中检验业务对象,单击,则放弃删除操作。
注意: w 检验业务对象删除时,首先要判断该检验业务对象是否已核准,核准的数据不允许删除,只有反核准后才能删除。 w 检验业务对象如果被引用,不能删除。 |
检验业务对象核准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任一或多个未核准状态的检验业务对象,选择菜单〖业务〗®〖核准〗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,状态栏提示:“核准成功”。
注意: w 只有未核准状态的检验业务对象数据才能核准。 |
检验业务对象反核准
在“检验业务对象序时簿”界面,选中任一或多个核准状态的检验业务对象,选择菜单〖业务〗®〖反核准〗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,状态栏提示:“反核准成功”。
注意: w 只有核准状态的检验业务对象数据才能反核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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