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外检验报告查询

【用途与目的】

例外检验报告中包括检验项目信息,还包括待检物料的判定结果、合格数量、不合格数量等信息。

【操作路径】

在主控台界面,选择〖质量管理〗®〖例外检验管理〗®〖例外检验报告〗®〖例外检验报告维护〗,进入到“例外检验报告查询”界面。

【使用时机】

查询例外检验报告。

【栏位说明】

基本信息

名称

必填

业务含义

控制规则

单据编号

在一个质检组织内唯一的一个编号;

根据系统平台预置的编码规则生成,也可手工输入;

源单类型

例外检验申请单;

不可修改;

单据状态

当前单据的状态,包括新增、保存、提交、审核等状态

()

检验批次

检验的批次号

自动生成,不可修改;

质检组织

执行当前检验任务的质检组织;

可以修改;

检验组

执行检验的检验组;

手工录入;

检验员

执行检验的人员;

手工录入;

检验对象

被检验的对象;

上游单据生成,不能修改;

检验标准

申请检验物料的检验标准;

由上游单据生成,不能修改;

检验类型

全检或抽检的检验类型,在基础数据-检验标准中定义;

与检验标准联动,不能修改;

业务单据类型

说明检验业务的分类,该分类为基础数据,由使用者定义;

与检验标准联动,不能修改;

报告日期

检验报告的日期;

可以修改;

已打印次数

当前检验报告的打印次数;

不能修改;

备注

用户增加的当前单据的备注信息;

可修改;

制单人

创建当前单据的用户

()

制单日期

创建当前单据的日期

()

修改人

最后一次修改当前单据的用户

()

修改日期

最后一次修改当前单据的日期

()

审核人

最后一次审核通过当前单据的用户

()

审核日期

最后一次审核通过当前单据的日期

()

检验结果

名称

业务含义

控制规则

送检数量

检验对象申请检验的数量;

不能修改

检验批计量单位

送检数量对应的计量单位,

可修改

合格数量

检验的合格数量

全检时不可修改。抽检时,手工输入

不合格数量

检验的不合格数量

全检时不可修改。抽检时,手工输入

总样品数量

总的样品数量

抽检时可用、可修改。全检时不可编辑。

每份样本单位

带入检验单样品分录计量单位;

不可修改;

合格样本量

合格的样本数量

如果是抽检,根据系统参数

关键项目不合格,则单据不合格,统计没有关键项目不合格的样品的样品数量。

检验项目不合格,则单据不合格,统计没有检验项目不合格的样品的样品数量。

(相同样品编号和序列号只计算一次)

抽检时可用、可修改。全检时不可编辑。

不合格样本量

不合格的样本量

 

如果是抽检,根据系统参数

关键项目不合格,则单据不合格,统计有关键项目不合格的样品的样品数量。

检验项目不合格,则单据不合格,统计有检验项目不合格的样品的样品数(相同样品编号和序列号只计算一次)

抽检时可用、可修改。全检时不可编辑;

损耗数量

检验过程中损耗的数量

可修改;

检验结果

枚举值:合格/不合格/空。

 

检验类型=‘全检’,检验结果=‘合格’,锁定不可录入;

检验方案=‘抽检’,检验结果根据系统参数自动判定

(1) 质量系统参数“检验报告中检验结果判定规则”=“严格自动判定”: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完全根据检验项目自动判定(只要有检验项目不合格或不判定则不合格),“检验结果”不可修改;

(2) 质量系统参数“检验报告中检验结果判定规则”=“放宽自动判定”: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根据检验项目自动判定(只要有检验项目不合格或不判定则不合格),当检验结果的不合格是由于关键项目引起时,“检验结果”不可修改,其他情况可修改;

(3) 质量系统参数“检验报告中检验结果判定规则”=“手工判定”: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根据检验项目自动判定(只要有检验项目不合格或不判定则不合格),但是检验结果可以任意修改。

有效截止日期

检验的有效截止日期

如果有效期管理物料,有效期带入申请单分录的有效期字段值,可修改

来源信息

名称

业务含义

控制规则

申请组织

申请检验的组织;

来源于检验申请单,不能修改

申请部门

申请检验的部;门

来源于检验申请单,不能修改

申请日期

申请的日期;

来源于检验申请单,不能修改

检验申请单号

检验申请单的编号;

来源于检验申请单,不能修改

分录编号

来源单据分录号;

来源于检验申请单,不能修改

特殊检验要求

描述性字段;

来源于检验申请单,不能修改

检验项目

名称

业务含义

控制规则

检验项目编码

检验项目的编码,标识检验项目用;

来源单据是『例外检验申请单』时(1步检验的检验策略),可以增加,删除,修改检验项目,规则是:

~ 在检验标准中,选择“项目类型”=“追加”的检验项目

~ 只能选择没有停用的检验项目

~ 只能删除,修改新增的“项目类型”=“追加”的检验项目

检验项目名称

检验项目的名称;

不能修改,与检验项目编码联动

检验值采集方式

枚举值:检验项目/样本量

不能修改,由上游单据带入;

抽样程序

抽检时的抽样程序;

不能修改,由上游单据带入;

样本量

抽样的样本量

如果使用了抽样程序,系统根据抽样程序自动计算样本量,如果未使用抽样程序,可手工填写;

Ac

允收数;

由上游单据带入;

Re

拒收数;

由上游单据带入;

合格样本

合格的样本数量

手工输入;

不合格样本

不合格样本数量

手工输入;

缺陷数

计点型的检验项目可以在此处输入缺陷数

手工输入;

系统检验值

系统自动计算的检验

不可编辑

必检

是否为必检的检验项目标识;

 

来源单据是『例外检验申请单』时(1步检验的检验策略),可以修改;

关键项目

是否为关键检验项目的标识;

 

来源单据是『例外检验申请单』时(1步检验的检验策略),可以修改;

检验值

用于记录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,可以是数值,文本。由基础数据-检验项目的定义。

 

来源单据是『例外检验申请单』时(1步检验的检验策略),可以修改,根据基础资料-检验项目的“值类型”输入:

当“值类型”=“枚举”时,只能选取在基础数据-检验项目中预置的值;

当“值类型”=“公式”时可以录入检验值,或通过【】,【公式计算】计算当前窗口中的样品,所有检验项目是“公式”类型的检验值。【公式查看】则查看光标所在行的检验项目的公式定义;

当“值类型”=“数值”时只能输入数字;

当“值类型”=“文本”时输入文本。

计量单位

检验值的计量单位,

由检验标准定义,不能修改。

判定结果

表示对检验项目的结果判定。包含3个选项的枚举值:合格/不合格/不判定/取消。

 

来源单据是『例外检验申请单』时(1步检验的检验策略),可以修改,检验项目为关键项目(“关键项目”选中),必须判定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。

检验项目的分析方法为“定量分析”时:

根据检验项目确定的缺省值、判定依据、上下限比较对检验值进行自动判定。如果符合上下限范围,取“判定依据”作为“判定结果”。如果不符合上下限范围,取“判定依据”相反的枚举值(“合格”/“不合格”互为相反关系的枚举值,不考虑枚举值“不判定”);

检验项目为“定性分析”时:

(1) 当“值类型”=“数值”时,如果检验值=缺省值,则判定结果 = “合格”,反之“判定结果”=“不合格”。

(2) 当“值类型”=“文本”“枚举”“公式”,不自动判定检验结果

检验描述

对检验的详细描述

 

可以修改;

判定依据

判定检验项目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的依据。

 

在检验单或检验报告中,输入检验值后,系统对数值,公式类型的检验项目,进行自动判定,如果检验值满足“上限值”“下限值”条件范围,该检验项目的“判定结果”=“判定依据”。来源单据是『例外检验申请单』(1步检验的检验策略),根据质量系统参数QM010(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指标允许修改)决定是否能修改。

下限比较符

检验报告中,判定检验项目时,检验值参考的下限比较符号,包括“等于”“大于”“大于等于”。

根据质量系统参数QM010(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指标允许修改)决定是否能修改。

下限值

检验报告中,判定检验项目时,检验值参考的下限数值。

根据质量系统参数QM010(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指标允许修改)决定是否能修改。

上限比较符

检验报告中,判定检验项目时,检验值参考的上限比较符号,包括“等于”“小于”“小于等于”。

根据质量系统参数QM010(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指标允许修改)决定是否能修改。

上限值

检验报告中,判定检验项目时,检验值参考的上限数值。

根据质量系统参数QM010(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指标允许修改)决定是否能修改。

缺省值

检验报告中,判定检验项目时,检验值参考的缺省值,可以是数值,或者文本信息;

可以修改,公式类型的检验项目不能修改。

委托质检组织

检验项目委托检验的组织

可以修改

检验组

委托质检组织下的检验组

可以修改

检验员

通过表头质检组织 和 检验组过滤出的检验人员

可以修改

检验仪器分类

检验仪器的分类

可以修改

检验仪器

记录当前检验使用的检验仪器

可以修改

检验步骤

检验的步骤;

来自检验标准,不能修改

标准要求

检验的说明性字段;

来自检验标准,不能修改

检验频率

检验的说明性字段;

来自检验标准,不能修改

检验方法

检验的说明性字段;

来自检验标准,不能修改

样品编号

样品的编号

可以修改

序列号

全检时的序列号

可以修改

源单类型

来源单据类型

来源单据类型,不能修改

源单编号

来源单据的编号

不能修改

项目属性

和基础数据-检验项目关联;

不能修改

修约方式

检验值的数据精度取值方式;

不能修改

项目类型

枚举值:标准/追加

来源于上游单据的检验标准,不能修改

备注

说明性文字

可修改

【操作说明】

“例外检验报告”是从“例外检验申请单”,或者“例外复验申请单”推式生成的,只允许通过序时簿打开后,进入“例外检验报告”查看和修改。

在主控台界面,选择〖质量管理〗®〖例外检验管理〗®〖例外检验报告〗®〖例外检验报告维护〗,进入到“例外检验报告查询”界面,如下图所示:

在条件签页中的各项参数属性说明如下表所示:

数据项

说明

质检组织

默认为当前用户的质检组织;如果质检组织字段没有填写,质检组织F7的可选范围为当前登录用户有权限的质检组织

质检组织支持多选,可以查出多个质检组织的检验报告

检验员

质检组织范围内的检验员

报告日期

完成检验报告的日期,用户选择或手工录入。注意截止日期大于起始日期

单据编号

所选质检组织的例外检验报告编号

检验对象分类

检验对象分类基础资料

检验对象

检验对象基础资料

申请单编号

例外检验申请单编号的查询条件

单据状态

若选择此项,则在查询时,只过滤出所选择状态的单据

用户选择查询条件之后,单击【】,就进入“例外检验报告序时簿”界面。

用户也可在“例外检验报告序时簿”界面选择【查看】®【查询】(或用“Ctrl+F”)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再进行条件查询。

用户选择菜单〖编辑〗®〖修改〗(或用“Ctrl+E”),或单击工具条的【】,进入编辑模式,修改“例外检验报告”,只允许修改提交,或保存状态的采购检验单。

此编辑界面提供明细检验值的维护界面,方便用户维护检验值的详细信息,界面如下图所示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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